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佛山市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
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联系电话:83997235)。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佛山市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净化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因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全、不稳定隐患,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0〕5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成品油市场实际,做好我市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
工作目标: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依法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及储运和销售走私油、非标油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消除违法经营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对违法经营行为起到震撼和打击作用,并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成品油市场经营有序、市场规范。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未经批准的违法销售成品油、走私油、非标油的加油站点,非法改装用于经营成品油的油罐车;
(二)未经批准设立用于经营活动的成品油储存、运输、加油设施(包括油库、油码头、油罐车、油品运输船、加油机等);
(三)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非法炼制、走私、非标等非法成品油,或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四)成品油仓储企业为其他单位代储无合法来源成品油,或将油库租赁给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从事成品油批发业务;
(五)成品油零售企业没有与具备资格的批发企业签订供油协议的,为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代销成品油的,销售走私油、非标油等非法油品的。
三、组织领导
为了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市场秩序,成立佛山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周文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经贸局张庆云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本辖区内打击和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对省通报的重点案情要逐项核实查处,件件有结果。
四、职责分工
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督促各区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协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行业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打击无营业执照、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掺杂售假、短斤少两、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油品质量检验,加强对加油站、油库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及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及其它加油计量器具作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打击土炼油违法活动;
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并负责非法加油流动车的查扣处理;
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23日前,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非法经营行为调查摸底,召开打击违法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面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15日至5月31日,各区组织对所辖区内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辖区内的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坚决取缔、拆除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改装油罐车等设施,使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应有的效果。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适时到重点地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各区在此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情况于6月5日前书面上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对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定长效监管措施,于6月15日前上报省经信委。
六、工作措施
(一)摸清情况,梳理问题,实施有效整治。各区经贸部门要在4月25日前集中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业内人士对辖区内未经批准的非法加油站点和储油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建立信息登记台帐,准确掌握有关情况,针对现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对重点区域、重大问题要重点检查、及时调度、集中解决。
(二)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坚决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以及未取得成品油运输资质的企业或非法改装的运输工具,拆除未经批准设立的储油库(水上储库)、加油设施,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提高责任意识,杜绝隐患问题。
(三)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区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在加油站等其他重点经营场所,张帖申诉举报电话或其它举报方式的宣传告示,扩大线索来源,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导向作用,积极开展执法宣传,对典型案例可适时进行曝光,对违法经营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动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分类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记录、重点监控,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对违法性质恶劣、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证照,并依法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在严把市场准入关的基础上,还要加大力度完善市场退出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