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上半年空气质量继续排全市第一
昨日,高明区环保局公布了今年1~6月高明区环保工作推进情况,多项指标表现突出。上半年,高明区空气质量继续排名全市第一,省考断面沧江水闸水质连续达标,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100%办结。
数据显示,上半年高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3,位列全市第一。省考断面沧江水闸1~6月水质达到Ⅲ类要求,比去年同期Ⅴ类水质相比有较大改善,取得枯水期水质连续达标的历史突破。
高明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因,在于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进行了精准防治。以防治大气污染为例,上半年由区环委办牵头,接连印发针对多个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家具、铝型材、陶瓷、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深化治理。
水质治理方面,上半年高明区正式敲定新的畜禽禁养区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清拆违法养殖场行动,并清理了一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规项目。区环保局就各镇街重点支流对沧江水闸点位污染物浓度的贡献值进行了量化,实行区域总量控制。
除了自身防治污染的努力外,上半年高明区在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市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的工作中颇有成果。截至7月10日,高明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共63件(扣除重复案件后实为32件),已办结63件,办结率100%。截至8月1日,收到市生态环境督察交办案件共79件(扣除重复案件后实为48件),已办结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