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部分企业参加第十一届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匈牙利及德国分会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凡有兴趣参加"第十一届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匈牙利及德国分会"的企业,请按照规定时间将***的报名表上报我科.
联系人:黄尚辉 陈晓碧
联系电话:86293675
传真:86293677
南海区经济贸易局外贸科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号
急 件 佛外经贸综函〔2008〕1号
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部分企业参加
“第十一届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匈牙利
及德国分会”的通知
各区外经贸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
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部分企业参加“第十一届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匈牙利及德国分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外经贸局、各行业协会和商会根据省外经贸厅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发动企业参加“第十一届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匈牙利及德国分会”。
二、参加“第十一届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匈牙利及德国分会”的企业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参加活动报名表(见***)传真报到市外经贸局(综合信息科)。
三、为体现对我省高新技术与出口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鼓励和支持,省专项资金将对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费用给予50%的资助,同时参加活动的企业(指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上年度有海关统计出口额的企业)还可以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境外市场考察项目获得部分资金资助。
四、请各区外经贸局对以上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加活动。请各行业协会和商会配合将通知转发给会员企业。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综合信息科)联系。
联系人:何艾文 张玲
电 话:83350029、83326029
传 真:83355269、83350029
二○○九年一月五日
第十一届高交会高新技术项目洽谈德国分会
主题:中国与匈牙利、德国高新技术行业交流与合作
二、时间
2009年5月中下旬(预计境外停留10-12天)
三、地点
匈牙利布达佩斯市、德国纽伦堡市
四、活动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指导单位:中国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拟)
合作单位:德国纽伦堡市中法兰克工商会
匈牙利国家发展和经济部(拟)
支持单位: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德国巴伐利亚州政府(拟)
匈牙利Demos基金会
匈牙利投资与贸易促进局(ITD Hungary)
承办单位: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匈牙利Innomind公司
五、活动内容
选择信息通讯、机械制造、电子等领域的高新技术项目作为此次分会的主要展览和洽谈对象。
(一)洽谈
1.会前,报名的中方企业与匈牙利、德国企业互换资料,充分了解。组织方印制“会刊”并免费发放给中外所有参会企业;根据中外企业的洽谈意向量身定做一对一配对洽谈安排表。
2.会中,采用重点推介和面对面合作洽谈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包括企业代表演讲介绍公司情况和产品;活动现场以中方企业为静方,外方企业为动方,中外企业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合作洽谈。
3.会后,考察匈牙利、德国高新科技园区和知名企业,与当地政府、工商界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考察途经国家的科技、投资、贸易环境。
(二)展览
海外分会期间,匈牙利国际电子电器与机械制造技术展览会(Mach-Tech & ElectroSalon)将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展览中心(HUNGEXPO Budapest Fair Center)举办。该展览是中、东欧最高水平的工业展览之一,本届展览由匈牙利国际机械制造和焊接技术展(Mach-Tech)和匈牙利国际电子技术、自动化和电器展(ElectroSalon)组成。
本次匈牙利分会洽谈活动之外,还将在上述展览中设置分会展区,有意参展的企业请联络:深圳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联络人:钟林、蔡瑞春,电话:0755-83699831、83699778 传真:0755-83699782)
六、参会对象
1.有意加强国际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
2.有意放眼全球高新技术潮流的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
3.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相关政府机构、商协会组织等。
七、行程安排
匈牙利、德国及周边欧洲国家
八、参会要求
1.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中不得有侵权或涉嫌侵权行为,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参会企业和人员自行承担。
2.参会企业应对本单位参会人员做好政审工作,确保政治可靠。
3.参会人员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办理护照和签证。出国期间遵守外事纪律、服从代表团统一安排并按时回国。
4.请参会企业自行解决现场洽谈会上的语言翻译问题,以确保洽谈实效。
九、护照、签证与参会费用
请参会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持因公护照或因私护照出境,国家规定必须持因公护照出境人员必须持因公护照出境,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自行承担。
1.因公护照与签证
参会人员先行报名,我办收到《报名表》和报名费后,经审核向参会人员寄发双跨团组“出国人员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参会人员持批件向当地外办申请因公护照。其中,北京领区人员由我办统一送签,上海和广州领区人员由所属外办送签。
2.因私护照与签证
参会人员先行报名,向我中心提交《报名表》和报名费,同时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因私护照。其中,北京和广州领区人员由我办统一送签;上海领区人员需自行送签,我办将提供签证协助。
3. 参会费用
(1)报名费:因私¥2000/人,因公¥3900/人;
(2)境外费用:¥34900/人;
上述费用包括会务、国际差旅食宿、参观考察、保险、签证、资料印刷等费用;不包含个人护照办理费、国内出发前的人员集中费(即国内地接费和国内差旅费)及个人消费。非组织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参会人员,报名费恕不退还、境外费用视实际情况扣除实际发生额后退还。
十、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并发表格电子档至高交会交易中心,(详见下述“联系方式”),同时于2009年1月20日之前缴清报名费。此外,报名手续的完成以报名费寄达为准,境外费用需于2009年4月10日前汇至高交会交易中心,我们仅在收到全款后方办理签证送签。
2.帐户资料:
开户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心区支行
帐 号:8266 0724 5008 092001
汇款用途请注明:高交会海外分会
3.联系方式:
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小莉、江健
联系电话: 0755-82848882、0755-82848886
电邮地址:yang.aa@chtf.com jjian@chtf.com
传真:0755-82848955、0755-82848891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8号馆2门二楼201室,交易组
邮 编:51804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