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传麒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批复
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传麒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评估,认为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基本符合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传麒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传麒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升凯路139号深房传麒山西区4号楼02房一、二楼。
(三)邮政编码:518107.
(四)所有制形式:全民。
(五)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精神科;社区防治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数:无。
(九)牙椅数:无。
(十)法定代表人:王光明。
(十一)主要负责人:李毓强。
(十二)有效期限:自2017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0日。
(十三)登记号:PDY65249-944030611B1001
(十四)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十五)设置人(单位):深圳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二、要求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光明新区)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