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的通知
教育科、教育督导室、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15号)精神,为确保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新区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光明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1:光明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docx
***2:国家及省2018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关通知文件.pdf
***3: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手册(6本).rar
***4:光明新区样本学校名单.xlsx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温文胜;电话:8821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