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鹏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三次现场督查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小学:
为保障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切实保障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数据采集安全顺利进行的通知》(教质监[2018]4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定于2018年5月15日、16日两天对新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开展大鹏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三次现场督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样本校体育器材未到位的,须明确器材型号等购置要求,严格按时按要求做好相关器材的准备工作。
二、各样本校相关场地未做好定位的,须及时做好相关场地的定位准备工作。
三、测试前一周发出《告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有关监测内容及注意事项,取得家长理解支持,并请家长务必就孩子不适合参测的身体状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体育测试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各项防范和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五、请各样本校进行逐项自查,填写***《2018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准备情况专项督查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专此通知。
***1:大鹏新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校准备情况专项督查表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