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麦永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预算为校本级预算,无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科研室、安全办公室、工会、团支部和少先大队部。开设教学班32个。主要职能: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本单位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核拨。学校总编制数89人,其中职员编86人,雇员编3人。现有学生1685人,教师人数:95,其中正编65人,退休3人,雇员1人。
本单位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定编车辆1辆。现有校车两辆,一辆为中巴校车,另一辆为7座小车。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1. 落实每月安全排查,月安全工作例会,月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做好 “安全文明校园”的建设。建立“应急队”,抓好上学、放学安全教育与整治。
2. 抓好学科教学常规监控,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探讨有效课堂教学及开展小课题研究,提升教学质量。
3. 落实培优工作,抓好学科队伍训练,建立学科核心队伍,重点抓好有核心竞争力的队伍建设,强化“一师一队”中对学生个性的培养。
4.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教学常规各项工作与检测成绩相结合,对各项工作进行质量监控。
5. 在全校范围内推动国学经典普及活动,让学生接受经典的熏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42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812万元,增长7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27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42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812万元,增长74%。其中:人员支出 2320 万元、公用支出 19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92 万元、项目支出1367 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
1.办学规模扩大,增加2个班级,学生人数增加125人,生均拨款额度增加,生均经费总额增加。
2.2016年下半年新招正编教师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 2017年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社会保障费增加。
4. 教育费附加纳入2017年预算。
5. 2017年新增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42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20万元、公用支出19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万元、项目支出1367 万元。
(一)人员支出232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3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万元。
(二)公用支出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41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86万元,房改住房补贴经费265万元。
(四)项目支出1367万元,具体包括:
1. 日常运行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体检、各类宣传费用、教师服装、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经费、律师服务费及固定资产管理费。
2. 后勤保障经费199万元,主要用于大宗水电费、后勤社会化服务费、学校食堂支出、日常零星维修维护费及节能改造项目。
3. 课本教材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教材、练习本经费及实验耗材经费。
4. 教研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课题经费、校本课程开发经费及教研活动经费。
5. 奖教奖学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奖教金及奖学金。
6. 专项教育经费16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项目经费、文艺项目经费、科学项目经费、特色教育经费、教育服务经费、书法项目经费、三棋项目经费、语文项目经费、数学项目经费、英语项目经费及深汕帮扶经费。
7. 临聘教师清退补偿6万元,主要用于临聘教师清退补偿。
8. 教师节经费21万元元,主要用于教师节慰问。
9. 计生经费59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计生奖励。
10. 教育费附加39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开展的各类小额工程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
11. 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绩效评估。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政府采购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177万元,其中货物类90万元,服务类87万元,全为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仅用于校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马田小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校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马田小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与上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马田小学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仅用于校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2017年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三、名字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4.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小学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