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林楚璇)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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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公 示
兹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林楚璇,其两名双胞新生儿于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1月08日在汕头市潮阳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因不慎遗失票据号为JW430605(34财政),票面金额为7159.39元以及票据号为JW430605(33财政),票面金额为7082.85元的两张收费收据原件,现提供加盖汕头市潮阳区妇幼保健院财务印章的收费收据医院存单复印件向我局申报住院医保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城市享受医保待遇。
公示期7日,自1月18日至1月26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我分局医疗待遇核发股反映情况。
联系人:郑少宏
联系电话:0754-83844633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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