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774号建议汇办意见的函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774号《关于完善公共洗手间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一、根据《深圳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我区持续开展公厕的新建及改建工作。截至目前,已新建公厕5座,改造公厕24座,另有18座公园公厕改造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4月中旬完工,13座垃圾转运站公厕正在申报概算评审,预计年底完工。下一步,我区将加快推进公厕的改造工作,并结合街头小型特色公厕的建设工作,在人流密集及市民如厕需求大的区域增设公厕,逐步完善我区的公厕布局,满足市民的如厕需求,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二、完善人性化设施,在公厕的新建及改造过程中,对于建筑空间允许的公厕,配置第三卫生间,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提供方便,解决特殊群体的如厕需求。截至目前,已有4座公厕配置了第三卫生间,正在改造的18座公园公厕及13座垃圾转运站公厕全部都配置第三卫生间。下一步,我区还将根据各公厕的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第三卫生间。
三、利用活动式公厕灵活、便利的特点,在大型社会活动开展时,采用租用或购买的方式,设置活动式公厕,满足活动人员的如厕需求。下一步,我区将研究在不适合设置固定式公厕而市民如厕需求大的位置,设置活动式公厕,做为固定式公厕的补充。
四、在智能公厕、生态绿色公厕方面,下一步,我区将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及其他兄弟区的做法,探索开展我区智能公厕、生态绿色公厕试点,并不断提高我区市政及社会公厕的管理水平,给市民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