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龙华区区级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扶持和培育龙华区区级研发机构(以下简称“区级研发机构”),规范区级研发机构的管理,促进区级研发机构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区创新体系,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我局牵头起草了《龙华区区级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itao@szlhq.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4李涛(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华区区级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755-2104817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龙华区区级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2104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