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阳光采购市政协督办政府采购重点提案
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一项重要内容的政府采购,近年来成为不少商家垂涎的“唐僧肉”。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其监管,真正实现“阳光采购”,备受社会关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改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是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三个重点提案之一。为推进对该提案的办理工作,保证提案办理质量,8月6日,市政协副主席王桂元带领的市政协提案督办组,前往提案承办单位市财政局实行“***督办”。
根据有关规定,从2000年开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凡购买办公设备都要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将其作为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2000年我市政府采购规模0.18亿元,2007年达到2.***亿元,年均增长9.15%。8年间完成采购总额9.11亿元,节约资金0.76亿元。
市财政局和市信息产业局近期将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采购程序、内容和标准,减少审核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我市将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快推进电子化进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快制定出台《汕头市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杨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