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仲裁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汕头仲裁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间段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况
2021年,汕头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度我委主动公开信息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委通过门户栏目/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zcw/),同时依托汕头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栏目/频道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单位或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各项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2.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配合市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载体,多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平台。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