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扎实推进办事处财政体制改革
自龙华新区成立以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和办事处预算管理制度,新区开始实施第一轮办事处财政体制改革。体制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新区对原体制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同时赴兄弟区考察学习、吸取经验,并深入办事处开展专题调研,在进行多次测算分析、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起适应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要求并与基层基础和财力水平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一、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新区建设两区一城的战略目标,按照部门预算规范管理要求,一方面通过上划投资事权和集中财力增量,加强区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发展步伐。另一方面,根据各办事处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充分调动区、办事处两级积极性,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
二、大力推进特区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划公共卫生事权,逐步推行义务教育一级预算、一级管理,以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的重要抓手,力争在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
三、集中财力办大事,下沉城市事务性管理。集中财力统筹基本建设和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建设,并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根据区本级大部制特点,充分发挥基层优势,适当下沉日常性、周期性、事务性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事权。
四、加强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民生。按统一标准保障基本运作、重点民生福利支出和城市维护支出事项等刚性支出需求,通过集中财力增量加快弥补历史欠账,引导办事处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减少支出审批环节,提高财政管理效率,明确项目支出侧重点。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财政奖励力度,设立招商引资、税收增收等财政激励,建立均衡公共服务财政调节制度,建立市容环境考核激励机制和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增收激励机制,调动并引导办事处干事积极性,将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投向重点领域。
六、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新一轮体制改革对办事处实行区分事权,项目分类,财政激励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增强办事处部门综合预算支出的预算约束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