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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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的有关规定,现市经信委组织开展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以及其他符合规定要求的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请各申报企业于2015年6月15日-30日期间,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到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地址: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大厦7楼702),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具体申报材料、支持方式及标准详见***。
***:1、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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