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广场周边环境灯光夜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对建设路、龙福路、龙城中路及街心绿化带周边新装金属投光灯、LED投光灯、变色球灯、庭园灯等,恢复补修在施工中破损的绿化带、人行道路面等。根据深龙发改〔2011〕1200号文及深龙发改〔2012〕468号文,项目计划投资1 521.66万元,从2012年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A类调增计划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下列支,资金来源为城投融资。工程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采用暂定价标底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南京三乐照明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1 156 400元。建设单位为区城管局,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于2011年7月1日开工,于2012年6月29日竣工验收,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3 397 996.12元,审计审定造价为12 977 020.72元,核减造价为420 975.40元,核减率为3.14%(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城管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本项目工程款 1 00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较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420 975.40元。主要原因是:1.多计电缆等工程量及防盗笼、灯杆等综合单价偏高,核减造价399 732.56元;2.多计设计费,核减造价11 042.61元;3.多计监理费,核减造价8 562.27元。4.多计结算审核费,核减造价1 637.96元。
六、审计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420 975.4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420 975.40元应予以调减,工程以审定造价12 978 658.68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