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生态责任绿动黔南山水——写在我州开展第51个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之际
近年来,在黔南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成效不断显现。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全州12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9.8%,较2015年上升19个百分点;PM2.5为19毫克/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地表水3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实现月均值达标,水质优良率保持100%,较2015年提高13.6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全州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三。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统筹污染防治攻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双十工程”治理等重点任务,创新采取“四个三”攻坚打法,累计完成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35个、十大行业治理企业75家,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41个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的19个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2021年省级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2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7个。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94.7%和97.1%,磷石膏实现“产消平衡”,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大力开展“绿色黔南”建设,深入实施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面积从2200万亩提高到2586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8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1889平方公里;完成380个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建成绿色矿山130个;新增营造林356.***万亩,绿色黔南底色更加彰显,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56%提高到66%,位居全省第三。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市,成功举办2020年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
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四化”绿色发展,实施生态环境“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对全州17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实行精准管理,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确保落地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硬约束和环境容量可承受要求。截至2021年,全州农业“两品一标”累计达154个,旅游产业化综合评价指数位居全省前列,林下经济利用面积375万亩、产值88亿元,31家单位达到省级以上绿色制造体系评价标准,绿色经济对GDP的贡献超过45%。“十三五”期间碳排放强度累计降低49.41%,降碳成效全省第一。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效明显。先后颁布《黔南州樟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等4项地方性法规,制定印发《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系列政策文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衔接机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与追责体系以及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审判机制,形成较为完整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同时,完成省以下生态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州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贵州***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领全局,抢抓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强化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保统筹协调,坚持更高站位推进降碳、更大力度实施减污、更实举措提质扩绿、更深层次改革创新,持续巩固提升良好生态环境优势,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黔南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