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6-5103655 传真:0756-5538151
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F座三楼(工总工会内)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珠峰大道209号
建设单位: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珠峰大道209号,项目使用建筑面积4538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和封装成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9000万只、封装成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5000万只。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12年8月,由荆门市环境科技研究院编制完成的《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8月17日以珠环建〔2012〕29号文予以批复,2017年因项目实际建设及工艺改进的需要,对原已通过审批的建设内容中部分原辅材料、设备及工艺进行调,珠海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27日批复同意珠海科斯特电源有限公司14000万只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备案意见。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华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声环境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涂布机、分切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设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影响。
(二)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车间的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符合相关要求。
(二)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