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栏港区使用第六批中央省资金拔付基层岗位等补贴初审情况公示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函[2010]118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申请补贴在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和个人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个人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投诉电话:7268377
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
***:2016年高栏港区使用中央、省资金补贴明细表(第六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