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次海洋环评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用管廊填海工程
建设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西滩填海区和南迳湾作业区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为:21°57′38.701″N,113°14′49.799″E。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7770.09万元,填海工程投资约5770万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填海造地用海总面积4.9585公顷,占用批复海岸线长30米,占用海岛岸线长6m。填海后,建设管廊总长17481.6m,走向与高栏港经济区内的道路平行。公用管廊分为三个区段:石化区管廊、环岛中路段管廊、南迳湾区管廊。管廊采用管架敷设方式,管架宽6m、12m,共4层,层高1.5m。管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管架跨越道路采用钢桁架结构。
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
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海洋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沉积物、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
2、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海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海洋环境保附措施。
3、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个人和单位团体)、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海洋环境可行性做出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海洋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地海洋环境状况的意见。
2、对项目建设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偲伟
电话:0756-7712570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4楼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9024516 传真:020-8445167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号
Email:769692707@qq.com
建设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