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宣传片拍摄制作公告
2012年,黄埔区发挥敢为人先的精神,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并将于2018年接受国家复审检查。为充分展示近五年来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结合国家复审检查工作要求,现决定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拍摄制作示范区宣传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宣传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资金来源:区财政预算资金。
(四)项目内容:制作项目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策划,片长约5分钟。摄制组配合进行创意策划、文案编审,并及时落实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修改完善宣传片,保证片子最后达到所需效果。拟通过多种途径展示近五年来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并兼顾宣传片的健康教育工作功效。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视频策划、视觉、音效、展示内容表达等内容,以达到好的展示效果。投标单位应提前熟悉示范区主要工作内容(见***)。
(五)项目时间要求:3个月内完成。
(六)项目最高限价:13万元以下(含13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及服务范围的资质。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地。
三、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的服务报价书,包括报价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2.拍摄创意脚本梗概;
3.工期承诺;
4.相关文件须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投票文件递交地点: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708。
(二)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五、定标原则
(一)从拍摄创意策划、项目报价及拍摄计划可行性三方面进行评审,在项目服务价格范围内,拍摄创意策划能否有效反映招标人意图是前提条件。
(二)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六、合同约定及费用支付方式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签订委托协议。
(二)合同确定后预付部分款项,视频工作正式完工后30天内清算。
七、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在黄埔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1日。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二)经采购招标单位确认的中标金额为采购项目结算价格。
(三)采购项目结算时投标人必须开具等额正规***。
八、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林荣青,联系电话:82112184(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电子邮箱:110***51190@qq.com。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 5月29日
*** 2016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