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联调化解纠纷托起明天生活希望
2012年11月30日,经多个部门几个月的携手努力,成功联合化解一起生命权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合理的经济利益。
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家里老老少少愉悦、健康,和和美美。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无情地夺走了家里的“顶梁柱”,也夺走了家里的欢笑。2012年5月10日那天,电梯维修工黄某在金湾区三灶镇某幼儿园维修电梯的过程中,突遇电梯失灵下落被压,后被送至医院急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黄某家属悲痛欲绝,老乡、朋友等十几人闻讯赶来,召集到电梯公司“讨说法”。
事发突然,事态严峻!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事故处理程序,特派司法、安监等部门介入调解。经过几个月的协调,双方当事人就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金、殡葬补助金、交通、住宿、伙食费,五项合计人民币约46万元,以及抚恤金等问题达成了初步调解方案。
赔偿金总额敲定了,但“何时支付、如何支付”的问题却悬而未决,死者尸体仍未得以妥善处理。 “要尽快敲定各项赔偿款的支付方案……”事情再一次迫在眉睫! 2012年9月7日,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到任务后,迅速加入到该案的调解工作中。9月10日,谈判从下午2点一直进行到晚上7点,最后双方就本案部分赔偿款达成了和解。9月11日,死者家属拿到了第一笔赔偿款人民币362088元。
9月13日,黄某的尸体进行了火化处理,亡魂得以“入土为安”。9-10月期间,电梯公司、保险公司就10万元保险赔偿金问题,与死者家属达成了和解。
“现在就剩下抚恤金问题没落实了……”调解员意识到这是一块“硬骨头”。调解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死者家属深知,该纠纷应当尽快调解结案,尽量忘记不愉快的事情,恢复正常的生活,长时间僵持,只会对自身的精神、生活造成再次损害。而电梯公司法人代表彭某则被告知,如果诉讼解决,彭某可能面临更大的赔付、耗时更长。10月29日,双方在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再次“碰头”。但由于双方争议仍然较大,谈判失败。
近一个月的“酝酿”,11月30日,该案就抚恤金问题进入第二轮的调解。此次调解得到了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安监、人社、司法等多个部门纷纷派出了两名领导代表,加上双方当事人,人数达十几人。这次调解刚开始,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谈判方式。早上9点15分,电梯公司的法人代表彭某终于出现在调解室。家属们一下变得激动起来,尤其是死者的母亲刘某,冲上前拼命扯着彭某的衣服不放;死者的父亲、婶婶则堵在调解室门口,大声责骂起来。好不容易把各人的情绪安顿下去后,调解正式开始。
家属代表坚持要求对方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316800元的抚恤金;电梯公司方则表示由于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只能按月支付2400元,直至付清为止。谈判一直僵持着,言语越来越激烈。“如果对方不能一次性支付,谁能保证他中途不卷款跑了!?”“日后他公司要是倒闭了,谁给钱,谁能保证?”面对家属代表抛出的一串疑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调整调解方案。“家属们的疑虑不是没有道理,支付的时间毕竟较长,老人年岁渐增,而孩子们年纪尚幼,他们担心执行的可行性和实际效果……一旦对方违约,该案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如何才能给家属多一个保障,谁来给这个担保?”调解员陷入深深的思考。
了解到症结所在后,调解员提议:如电梯公司不能按调解书确定的金额支付抚恤金,公司法人彭某以个人名义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通过引导,彭某同意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当场写了担保书。然而家属们却始终认为这个调解结果无法接受。时间已经来到下午的2点30分,所有在场的人员都没顾上吃午饭,显得有点疲累。在调解员耐心的劝解下,家属们道出了原由:“为了生计,俩老人计划带着死者的两个孩子回老家投靠小儿子,路途遥远,要是对方违约,需要再回来申请执行,挺不方便的。而且小儿子家里本来就有两孩子,加上兄长这俩小孩,开销很大,生活压力挺大的!”调解员听完后,拉着老人的手说:“我能理解你们,要是真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只要你一个电话,我们马上帮你准备好资料安排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没给的钱,我个人垫上,以解你燃眉之急!”调解员一席肺腑之言,把老人感动得老泪纵横,也感动了在场的彭某。
下午4点,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电梯公司同意于2012年12月5日前支付2万元,于2013年12月30日前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于2013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2400元,直至付清。
纠纷解决了,在场的所有人员都舒了一口气。愁眉莫展的死者家属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微笑……
(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 余春媛 张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