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金湾区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增强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评估标准》要求执行。
二、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珠海市金湾区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并将详细***材料一并报送至金湾区环境保护局,要求上报材料一式三份。
联 系 人:叶云芳
联系电话:7799761 传真:7799389
/***1申报珠海市金湾区环境教育基地须知.doc
/***2珠海市金湾区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