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为巩固2018年危险化学品各类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盐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盐府办〔2017〕6号)与《区安委会关于印发
特此通知。
盐田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2019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至2019年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辖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许可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等(以下统称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保障
为扎实开展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特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应急管理局张智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李长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各街道安监科负责人、中英街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组,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加油站、不带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许可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整治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业。
四、整治方式
采用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整治方式,企业先进行自查,然后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技术力量和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分别派出两名危险化学品领域骨干执法人员形成检查组,深入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一)自查自纠。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督促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表》(***1),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二)执法检查。检查组采用现场检查方式,根据辖区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对企业涉危险化学品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作业环节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通过深入企业,查阅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场以及安全管理状况,进一步摸清辖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排查出突出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五、整治内容
各检查组要结合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各自辖区企业特点,参考《区安委会关于印发
六、职责分工
(一)区应急管理局:统筹、督导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对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培训;掌控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派遣安全技术力量参与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二)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结合本方案和辖区实际,组织辖区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抽调两名危险化学品领域的骨干执法人员参加检查组,按照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组提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跟进处理并依法立案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责令企业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实效。
(三)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企业内部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做好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组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指定一名专项整治责任人(必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名企业联系人。
七、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研摸底阶段(即日—3月15日)。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深入实地,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周密部署,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培训;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参照本方案相对应的现场检查表(具体见***1)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全面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各检查组要在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逐家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改正或立案处罚,全力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整治工作办公室并同时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四)“回头看”总结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检查组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和***督促,确保隐患整治按时完成,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回头看”检查中仍有隐患未整改的,上报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挂牌督办辖区街道落实跟进。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和消除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安排熟悉危险化学品业务执法骨干力量参与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见***2)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传真:22320219)。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要充分运用美篇、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手段,对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并将宣传报道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盐田区安监局关于印发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请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分阶段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度工作情况(见***3),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区应急管理局。
***:1.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表
2.联络员名单
3.201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