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盐田局沙头角所联合区教育局检察人员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019年4月16日至18日,市市场监管局盐田局(以下简称“盐田局”)沙头角所、盐田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检查人员对辖区学校食堂逐一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基本设施情况、加工环境、食物采购存储及索票索证和台账、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学校食堂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及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都能较好地落实,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天花板存在霉点,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整改,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对此,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校食堂进一步组织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检查结束后,检察人员要求学校食堂定期开展食品风险隐患自查,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盐田局沙头角所将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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