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委组织部贯彻上级组织部门在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把“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五个一”(开展一次征文活动、举办一次专题演讲、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向社会作一个公开承诺、建立健全一套规章制度)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具体贯彻实施方案:
一、积极参加征文活动。组织我部全体组工干部和各基层党(工)委党群副书记、组织委员积极参加“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活动,每人最少交一篇文章。稿件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和本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谈自己对公道正派内涵的认识、思考和理解,以及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方法、体会及建议等。《广东组工通讯》、《珠海组工信息》将开辟专栏刊发一批稿件,并对稿件进行评比。稿件要在10月28日前交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积极组织专题演讲活动。
一是积极推荐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在11月3日举行的“树组工干部形象”演讲比赛。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我部要推荐1——2名干部参赛。参赛人员要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演讲稿。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体现时代特色和职业特点,充分展示组工干部的新风采新形象。
二是召开各基层党(工)委、党组负责人研讨会。拟于11月5日(星期三),召开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研讨会。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对“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深对中央、省、市委组织部门在组织系统兴起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化对公道正派深刻内涵的理解。
三、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本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其他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11月18日(星期二)
(三)具体工作步骤:
1、征求意见。成立本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组,通过开设征求意见信、电话咨询、实地考察、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组织部及其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意见。(10月底--11月7日)
2、谈心活动。本部主要领导与领导成员、分管部领导与工作人员逐个谈心,“原滋原味”反馈服务对象的意见。(11月上旬完成)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同志都要按照“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内平等”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查找个人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11月16日前完成)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本部副科以上领导参加,其他干部职工列席。(11月18日完成)
5、资料整理上报。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要报区委和市委组织部。(11月22日前完成)
四、认真落实向社会作一个公开承诺。针对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我部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提出组工干部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树立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计划在11月22日前作出公开承诺。
五、进一步完善本部规章制度。在继承和发扬我部优良传统作风的同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现有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充实和完善。对过时的、与当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对仍有实际意义、有规范价值的,将补充新的内容,予以充实提高,使之更切合工作实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没有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处于管理的薄弱环节的,尤其是组织工作的关键部位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研,尽快出台规范的管理措施。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行总结提炼,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组织工作完全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一套保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