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项目名称 | 计划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罗湖区 | 莲塘街道 | 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兆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636 |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范围内提供不少于8583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 2 年,自 2019年9月30日起至 2021 年9月29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需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罗湖区莲塘街道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