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送达公告(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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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经调查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失业再就业仍然享受失业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刘波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条件。
因他人代收我中心2022年2月22日邮寄的《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穗增社保追字〔2022〕034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满赞、张雄鹰,联系电话:020—82***2607,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社保服务厅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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