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67号)
珠府办函〔2016〕26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9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地本部门做好阳光政务建设各项工作。
二、细化操作程序,将阳光政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通知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2017年市直部门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的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举办会议时,要把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并报批。二是加强决策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梳理重要职权事项,采用内部交叉审核、专家组跟进、“双随机”监督抽查、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审批许可、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的监管,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问责机制。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政策解读要和政策文件一同报批,同步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上发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带头宣讲政策,利用市政府网站“民生在线”栏目、主流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解读政策、收集民意、强化公众参与、回应公众关切。四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设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化应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明确定位和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鼓励各部门开通利用手机APP、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继续办好《政府公报》,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促进阳光政务常态化。市直各部门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指导下属部门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尽快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提出具体措施,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于2017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参照市一级的做法,积极推进本地区阳光政务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并适时对各地、各部门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