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打击网络经营非法添加保健食品专项行动
为确保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清网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力度,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双方积极配合,利用各自专业和侦查手段优势,加强“两法衔接”,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药品网络经营平台,采取“同研判、同部署、同行动、同发布”的工作模式,卓有成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8月,市食药监局收到公安部门网上排查到疑似存在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唐胰健天桑”后,立即召集检验机构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可能添加的几种降糖药物,共同制定筛查方案,送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检验。经检验,样品含有“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药品成分。
2017年11月27日,结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交的阿里巴巴提供的保健食品违法线索,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合部署会议,通报案件前期侦查情况,研究违法产品与违法行为定性问题,商定行动时间、人员安排、需要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保障等工作。
2017年11月28-29日,市食药监局出动执法人员7人与公安干警联合成立三个行动小组分别对广州市、珠海市经营网点和居住场所展开突击检查,公安部门负责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和审讯,食药监部门做好涉案扣押物品的清点与保管。行动小组从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的居住场所抓获涉案嫌疑人2人,扣押涉案产品“唐胰健天桑”2100盒(0.4g×12粒×2板/盒);从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夏商业步行街的经营场所抓获涉案嫌疑人1人,扣押涉案产品“唐胰健天桑”888盒(0.4g×12粒×2板/盒),以及作案工具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经初步审讯,该团伙半年销售量达2862盒,涉案货值约30万元。
此次行动是《珠海市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又一个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食药监与公安资源互补、优势互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有力打击了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真正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