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市政配套路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市政公司关于审核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市政配套路工程设计概算的请示》(珠城市政字〔2013〕63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香洲区南屏镇,北接珠海大道辅道,南侧为市疾控中心用地,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设计道路全长623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标准横断面组成为3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道)+2.5m(非机动车)+3m(人行道)=18m;设计分为AC、BF、DE三条线路,其中AC线北起珠海大道,终点与DE线道路相接,设计道路全长262米;BF线西起蓝溪枫景市政配套道路工程交叉口,东至屏东四路掉头车道,设计道路全长209米;DE线南侧为疾控中心用地,设计道路全长15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给水、雨水、污水、电缆沟、预留沟、通信共沟、照明、绿化及边坡防护、交通设施、安全监控、现状电缆迁改、征地拆迁等工程。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市政配套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建〔2012〕165号)。
(二)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珠海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市政配套路工程初步设计》(工程编号:11-144-2)。
(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相关计价规定。
(四)人工、材料价格参照《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2期计入,缺项材料价参照市场询价。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本工程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725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13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万元;预备费78万元;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费78万元;电缆迁改费7万元。
四、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4月22日
(联系人:邱远生,联系电话:253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