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统计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优化统计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我市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尽好统计部门之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依法行政工作有新进步。认真开展权责清单的清理和公布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审核了市统计局负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服务等领域的职责,及时向市编办报送权责清单的编制意见,市编办随后正式公布了市统计局的权责清单。依法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做好统计分析、研判、预测,有条不紊推进十年一次的农业普查工作。
——统计规章制度建设有新成绩。在制定《珠海市统计局日常统计执法检查管理规定》、《珠海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珠海市镇街、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珠海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等规章制度基础上,编印了3750份《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管理手册》、《统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分企业版和政府版)下发。为推进各级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2016年年初市统计局又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珠海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为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和归档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标准。2016年3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文件精神,我局着手在全市范围内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12项。
——统计法治宣传有新成效。一是通过主流媒体公开通宣传统计工作,让社会大众真正走进统计、了解统计进而支持统计工作,全年在珠海政府门户网、珠海统计信息网上发布统计数据信息530条,政务信息86篇,其中被国家和省统计局网站采用的政务信息达42篇。,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开展“走进统计 服务大众”的统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加开放日活动,取得良好反响,受到珠海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二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市局全体公职人员座谈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并组织全局公务员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在线学法和在线考试,合格率100%;三是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活动。2016年9月,为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人员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增强执法检查能力、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促进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市统计局组织了由市、区、镇三级共190余名统计专业人员及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的统计法治培训。
——统计执法监督有新突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有关统计法治的批示精神。组织全市统计干部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传达了******等中央领导对基层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的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2016年6月,市统计局周峰局长亲自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全面检查县级统计机构、镇街和“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镇街和“四上企业”人员配备、台账建设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全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共计检查统计调查单位300家;三是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16年,市局组织查办处理了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62起,约谈企业法人9人次,下达责令整改文书58份,发出统计执法检查建议书4份。在2016年的年度执法大检查中首次启用执法记录仪,对规范、文明执法起到了很好作用,同时进一步固化相关证据,为后期高效、及时处理相关违法情况提供了扎实保障;四是首推电话回访新机制。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总结经验,首度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随机抽取数家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就辖区所属各区局执法检查的规范程度、满意度向企业统计人员征求意见,以促进执法检查更加严肃、规范,并计划来年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多层次的交叉执法检查,强化检查效果。
——制度方法贯彻实施有新进展。一是认真布置统计年定报制度。认真组织布置全市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制度及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验收管理时间表;二是完成2016年度统计区划和城乡划分工作。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布置2016年度全市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按时报送了全市2016年度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变动情况;三是组织开展企业统计业务培训。于2016年10月26-28日,组织全市3300余家“四上”企业统计员,分东、西两个片区开展企业统计业务培训,专题讲解各专业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四是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搭建了全市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举行统计诚信承诺卡设计大赛并在“四上企业”试点开展相关活动,在“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端口悬挂《致企业法人的一封信》,起到良好的警醒和提示作用。
——依法公开行政有新成果。年内,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官方网站更新、重新发布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2016年部门预算等信息。预决算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经费预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建设廉洁、服务、责任、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新气象。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为适应统计改革发展的需要,市统计局坚持以全系统全员培训为有力抓手,兼顾统计队伍知识更新培训和统计实务专业培训两个重点,建立了市、区、镇街三级一体的培训体系,2016年上、下半年分两批组织全市统计人员赴苏州大学进行“统计知识更新”培训,为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技能强、适应形势发展的统计人才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继去年初步建成全市“四上企业”统计员基本信息库后,2016年又完善了统计检查监督人员名录库建设,并通过公开选调的形式引进专门人才3人,进一步充实了统计队伍;三是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关于“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按照市法制局的要求,市统计局对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梳理,依法清理3名执法证件过期等不符合行政执法的人员,并对符合行政执法的人员信息予以公示。
——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有新收获。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局和省局有关统计标准制订(修订)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先后征集研究并报送了《国家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体育产业分类统计分类》、《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修订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配合国家局和省局开展“三新”统计工作调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开展“三新”统计工作调研的要求,积极开展前期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三是探索统计执法新模式。2016年,市统计局秉承“和谐执法、优化环境、注重长效”的发展思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之外的执法手段,对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迟报统计报表,且情节较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启动约谈机制。与以往“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做法相比,采取约谈的方式,既有助于统计部门探索和谐执法之路、维护统计法权威、推进依法治统、强化法治宣传效果、优化全社会依法统计的环境,同时也能促使企业认识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严重性,吸取教训并严格遵守《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举,受到了约谈企业的诚心感激和积极拥护,也受到了省局乃至国家局的关注和肯定。全年全市统计系统未收到任何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有效投诉,未发生任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认真抓好统计普法工作。2017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做好统计“七五”法制宣传活动,创新普法方式,重点抓好各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日、“12·8”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借助报刊、电视台、微博等大众媒体,结合农业普查、专项调查等重要统计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全力抓好统计执法工作。一是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对区、工业园、镇街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在联网直报工作中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冒名报送等干扰调查对象真实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或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统计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检查企业不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以及非法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二是继续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查处有关调查对象拒报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严肃查处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三是加快推进统计诚信建设。认真落实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查处的企业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时在统计信息公众网上公示其失信信息。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约谈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重大或典型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
——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并做好网络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下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督察;三是切实保障各项统计调查行为依法实施。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收集审核统计数据,依法公布和提供统计资料;不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统计调查或随意增加统计调查内容,不随意变更统计调查的制度和方法,不随意违反统计工作业务流程,不违反规定公布统计资料,不违规对外提供单项统计调查资料,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或适当提高本地规范化建设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及时转变工作方式,认真抓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取消后基层统计从业人员的岗位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017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水平,全力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