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能桔钓沙国际度假酒店(一期)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宝能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宝能桔钓沙国际度假酒店(一期)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东路G17301-1578号宗地,用地面积47386.25㎡。该项目用地于2010年3月签订(2010)3004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同时取得BH-2010-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2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BH-2012-0004号),2012年5月取得(2010)3004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书(补1)。现用地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平面局部修改,涉及总平面图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涉及场地部分主要修改为:调整用地南侧酒店主体区域地下室范围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位置;局部修改地下室出地面楼、电梯间设计;在客房二与大堂之间增设联系地下室与地面层的自动扶梯和楼梯;修改地面停车位布局及穿越用地东西向步行公共通道;室外场地景观设计随上述调整相应修改。
二、涉及建筑主体部分主要修改为:局部调整酒店大堂、客房一~三平面布局;减少客房二建筑面宽同时适当增加该栋建筑高度;在酒店大堂、客房一~三之间增设架空连廊连为一栋。
三、修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规定建筑面积、核增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停车位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总平面图。
上述修改后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1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陆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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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前总平面图.jpg
2、修改后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