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70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深圳市富新荣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拟对其权属用地(G09209-9号宗地)所在的[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7-07地块进行局部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2015年第21次技术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7-07地块位于新城路北侧,龙岗大道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63324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7-07地块根据权属细分为07-07-01、07-07-02、07-07-03等三个地块,其中,07-07-01地块面积148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邮政所(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备注“规划”;07-07-02地块面积482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07-07-03地块面积21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二)G09209-9号宗地被法定图则规划为道路及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的约3825.***平方米土地作为贡献用地无偿收归国有。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四)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5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10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8916907
特此公示。
***:[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7-07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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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7-07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