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人员会务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105室。
联系人:陈***;电话:0755-28333966。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适岗能力测评
此次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由我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3,已育或已孕人员提供,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4,未育、未孕人员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具体工作。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1.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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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