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改决定珠环违改字〔2021〕4132号广东省铸力铸材科技有限公司(原珠海市斗门福联造型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珠环违改字〔2021〕4132号
广东省铸力铸材科技有限公司(原珠海市斗门福联造型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71J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黄杨大道2010号
建设项目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园新青六路五福村村委会后面
我局于2020年12月16日、12月17日、2021年5月28日、6月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洗罐区防渗漏措施不完善,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且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
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土壤调查报告等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F座3楼 邮编:519100
联系人:孙先生、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6-5310995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