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全面、透明、公开、有效的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前予以反馈,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83070480,电子邮箱:zhaoxin@szaic.gov.cn
特此通知。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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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