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
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5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管辖教学研究部门(教研中心)的作用,把教师基本功比赛与本地艺术教育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全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参赛对象:热爱教育事业,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中小学(含高中、职中)在职音乐、美术专(兼)职教师均须参加。
三、时间安排: 本次全市比赛活动分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初赛和全市决赛二个阶段:
(一) 初赛阶段:2012年6—7月上旬,市教育局组织市直属学校进行初赛,各区组织本区学校教师进行初赛,并选拔教师参加市级决赛;
(二)决赛阶段:2012年7月中旬,全市在所辖各区报送参赛教师和直属学校选拔教师的基础上进行比赛,并按省规定任教年限,选拔优秀教师于2012年8月下旬(暂定),参加全省的决赛。
四、比赛内容和形式:参照***“广东省第六届中小
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五、参加全市决赛的要求
(一)横琴区经选拔比赛,可选派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经选拔比赛,各区可选派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4名,中学音乐教师、中学美术教师各3名参加全市决赛;高新区、高栏港区经选拔比赛,各区可选派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2名,中学音乐教师、中学美术教师各1名参加全市决赛;万山区经选拔比赛,可选派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参加全市决赛;直属学校(含职中)经选拔比赛,可选派中学音乐教师、中学美术教师各3名参加全市决赛。
(二)各区除按规定人数选派选手参赛外,可派音乐、美术领队各1 名。
(三)各区和直属选派的参赛选手,除任教年限外,其他必须符合“广东省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见***)中规定的条件。
(四)参赛选手和领队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学校的公章,于2012年7月8 日前上报。
联系人:珠海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盛德海,电话:2121307,传真:2121307,邮 箱:zhedutwk@yahoo.com.cn;
六、组织机构
主办:珠海市教育局
承办: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
七、其他事宜
(一)全市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过往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三)全省决赛阶段:2012年8月下旬(暂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列表:
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doc (177.152 KB)
珠海市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登记表(美术).doc (32.256 KB)
珠海市第六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登记表(音乐).doc (54.78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