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明年起实施
为推动《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全面宣传贯彻实施,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在揭阳分会场组织收看。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把认真贯彻落实好《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好各级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培养骨干力量;抓好面向公众的宣传引导,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抓好政策配套,及时梳理现有的水土保持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以调理为核心,上下衔接、协调配套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体系。要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的要求,建立完善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预防、治理同时抓,抓好管理监督,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切实担负对其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
据悉,《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实施后,从事生产建设活动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未编制或方案未经批准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副市长刘端雄在揭阳分会场参加收看。
(编辑:林勇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