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的通告深宝组公字20084号
为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程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现将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林更斌,男,19***年6月出生,籍贯湖北省红安县,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现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拟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工作日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也可以书信形式邮寄到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18101),或直接投递到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二楼中区大堂的“宝安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意见箱”,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子邮箱zzbgbjdk@baoan.gov.cn。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8室;联系电话:29998217)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0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