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东津新区北还建房项目各方主体列入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全区在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
东津新区北还建房项目BH03、09、10地块由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总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泰州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湖北银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及襄阳华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由于三个地块房屋存在严重漏水现象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党风政风热线反馈的南北还建房维修等问题,事关群众利益。根据东津新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8月13日会议纪要精神,要求8月15日前中房公司必须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对还建房存在问题进行维修,推迟一天罚款一万,逐日累加,各单位对各自维修效果负责。但以上施工单位对会议纪要内容要求置若罔闻,至今仍未进场维修,对我区建设领域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据此,特将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州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银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总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纳入全区建设领域“黑名单”,在东津新区网站上公示,全区通报。公示期为三个月,即2020年8月30日始—2020年11月30日止;公示期内,不得在东津新区行政规划范围内承揽新工程。
下一步,若不采取果断措施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我局将向市住建局报告纳入全市“黑名单”。
特此通报。
东津新区(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