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方位展开整改工作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王伟中书记讲话精神和陈如桂市长对巡察工作指示要求,集中精力,调集力量,果断行动,全方位迅速展开核查整改工作,既立足当前治标,又着眼长远治本,核查与整改并举,教育惩治与建章立制并重,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果。
(一)迅速动员部署,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9月10日,局党委书记廖远飞主持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局党委的态度是: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明确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党委、局纪委今后两个月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并逐条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反思,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整改工作时间表。
——9月11日,我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委书记、局长廖远飞同志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社管局、老龄办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核查小组。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督办未整改事项,两个月召开了7次碰头会、6次协调会,向整改领导小组5次汇报工作进展,开展专项核查行动23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7家社会组织延伸专项审计。
——9月12日,局党委召开全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党委书记廖远飞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同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2项问题,逐条针对性提出了70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压实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整改责任。
——9月13—17日,全局系统各部门单位相继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展开巡察整改工作。
——9月29日,我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陈如桂市长指示要求,通报讲评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下步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迅速出击,集中力量核查问题集中的领域
——9月11日,我局巡察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成立两个问题核查组,全面核查巡察中反映出的问题。
——9月14日,第二核查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方针,布置了具体任务。9月15日,启动招标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涉社会组织展开项目财务审计。
——9月15—30日,第一核查组根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要求,正式启动对相关问题的调查程序,进驻下属单位展开核查。
——10月份,整改领导小组指导两个问题核查组对各项问题进行紧锣密鼓、全方位的深挖核查。10月25日,两个核查组就相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向局纪委进行了专题汇报。
——11月3—9日,第二核查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7家社工机构进行延伸审计。
——11月10日,我局召开局纪委会议,听取问题核查阶段性汇报;11月12日,局党委会听取核查工作专项汇报,做出了相应决议。
(三)深刻反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0月29日,我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检讨核责。局党委书记廖远飞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深刻检讨失职失责之处,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并且严肃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从严从快,依法依规追责执纪
巡察开展前,我局已对相关问题做了相应的问责处理,对两个单位相关责任人,3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其中2人调离现工作单位、2人由局纪委诫勉谈话。11月12日和20日,我局党委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巡察问题所涉违纪违规单位和个人研究处理意见。对抓党建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16个党组织及其支部书记通报批评;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3个军休服务单位,责令书面检讨;对问题所涉单位的11名负责人,由局纪委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社会组织管理局1名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现单位;对违规占有下属单位业务配套房的21名公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谈话提醒,并于10月31日前全部收回了所占住房21套;在福彩公益金清理行动中,对存放在第三方监管银行的“社会组织承办公益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共收回结余资金1312.43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社工督导服务费1152.63万元。同时,对个别问题已按照管理权限规定,报请上级纪委处理,我局同步开展深入核查,下步将根据核查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五)建章立制,长效落实巡察整改意见
两个月来,我局党委针对巡察出的问题,堵塞漏洞,修筑堤坝,构建防错纠错机制。局机关重新修订完善了《深圳市民政局工作规则》、《深圳市民政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深圳市民政局局务会议工作规程》、《深圳市民政局机关服务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新制定实施了《深圳市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深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深圳市民政局干部职工防止利益冲突管理若干规定》等15项规章制度,在前后3次党委会和5次局务会议上通过。局下属单位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和自身存在不足,在自行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相应制定完善了76项规章制度,合计共计91项。尤其是在民政所管辖业务领域实行回避制度和干部岗位交流制度、重大决策督查督办举措上有所创新。
二、雷厉风行,不折不扣核查问题并立行立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项问题,我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严肃处理,立行立改,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扎实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抓而不实,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我局认真核查追责,立即处置和改进,确保问题逐个查实、处理、整改、销号。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整改情况:两项人事、一项机构核定的议题未列入“三重一大”事项,且在会议记录和程序上存在瑕疵,责成人事处一周内补充修正,完善档案,对人事处负责人和记录员谈话批评;军供站重大投资项目未经局务会集体决策,属原市军供站负责人“以函代审”违规操作,上一届党委已经通报全局系统,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组织处理;第三届慈展会安保费“先斩后奏”问题,责成主办处室深刻检查,在局务扩大会议上通报批评,局纪委对该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局办公室补充事权决策流程规则,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2.党委决策事项推进不力。整改情况:两次清查违规占用下属单位配套房“虎头蛇尾”,确属担当不足、“畏难怕事”所致,责成分管局领导再次担责完成清退任务。目前,21套公职人员违规占用的住房全部清退,其他历史形成的住房状况,我局已责成责任单位加大力度,妥善清退,尽快恢复配套用房的使用功能。
3.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整改情况:两个月来,局党委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两次抽查,对组织生活不规范、记录不全的支部,在局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求局党委成员严格“双重组织生活”;责成换届选举不规范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党支部,按照新的机构设置重组党支部;对战斗力缺失的原军供站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组织调整,重新选派支部书记,调离一名副站长支部委员,局纪委对该站全体党员在支部大会上严厉批评,并责成该支部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对参与党建知识测评成绩不良的支部书记在局党委(扩大)会上进行了批评,并于10月底,组织抽考28名在职党支部书记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和新修订《党章》相关内容,总体情况较好。说明我局基层党建工作正在逐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正在进一步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学习贯彻正在扎实落实。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组织纪律制度不严格,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整改情况:针对三个军休单位在组织军休干部活动时存在的陪同人员较多、以聚餐代替座谈会、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在局党委(扩大)会议上对三个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季度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上作反面典型剖析;二是由局纪委对违规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红脸扯袖”;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廉政纪律和制度法规培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监督执纪偏松偏软。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局党委、局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不够、对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不足等问题,局纪委建立了分析研判廉政形势联席会议制度。10月下旬召开第三季度廉政形势研判联席会;局党委确定每季度听取局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管控,确实反映出我们在管控廉政风险上存在差距,思想麻痹,办法不多,作风不实。局党委决定,局纪委着手构建专兼职结合的纪检监察队伍、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等风险防控机制,以堵塞“溃于蚁穴”的漏洞。三是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老人呼援通项目”中相互推诿扯皮问题,局纪委调查处理执纪不严厉。这次坚决整改,强化监督执纪,“惩前毖后”。局党委决定,对“老人呼援通项目”中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重新启动调查追责程序。两个处室因办事拖拉被市领导批评,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守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主题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活动,局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局党委(扩大)会对两个处通报批评;局党委书记、局纪委书记在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
3.执行人事制度不严。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推荐考察程序。局党委8月份制定出台了《深圳市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对局系统干部推荐考察,特别是事业单位干部推荐考察等环节进行了明确。对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和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局纪委对人事处和未落实任前谈话推荐程序的2个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开展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行动。局党委对6名违规兼职取酬的干部(1名在职干部、5名退休干部)逐一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令6名干部退还从社会组织领取的报酬或薪酬,责令其中1名干部辞去社会团体职务。三是研究制定《深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人员聘用实施办法》(现正征求市人社局意见),对事业单位职员跨系列转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等内容予以明确,规范聘任程序,堵塞干部使用管理的制度漏洞。四是启动直属事业单位班子调研分析,全面掌握直属单位班子建设水平,就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出台相应规定。五是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局党委10月份研究决定,对局机关16名任现职较长的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其中对在同一部门任职十年以上的11名干部全部进行了轮岗。六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干部队伍作风散漫问题,结合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于11月上中旬组织了三期共90名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干部纪律作风转变明显。实施培养年青干部的“扬帆计划”,轮流安排到我局对口帮扶的陆丰市石清社区协助驻村干部开展扶贫工作,体验基层生活,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观念。
(三)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政府采购违规操作现象严重,行业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我局决定:一是进行一次社区社工上岗履职情况大检查,对吃空饷的社工机构严厉处罚,追缴空饷费用。二是督促区民政部门认真履行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主体监管责任。三是针对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审批和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较大问题,正在制定相关“办法”和“准则”,构建亲清的政社关系,防止权力寻租。从11月13日起,局党委指导社管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四是对于殡葬领域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给予6名员工1至6个月不等的停发绩效奖金处罚;此类问题虽然属于风俗性质,但仍责成殡馆所持续加大教育和处罚的力度,力求彻底根治。
(四)关于“局党委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担当,资产和账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单位查实,主要为十几年前电子、电器类设备,购置时间主要集中在1993-1999年度,已达报废年限,经与市财政委沟通,同意作报废平账处理。为吸取教训,责成所属单位设立资产专管员,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并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核对账物。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局纪委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关于装修办公楼借款挂账10年以上未归还事宜,我局拟作为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提请市政府召开审计、财政、发改、民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彻底解决。责成市捐助中心对2014年粮食采购业务进行核查,杜绝财务报销流程搞变通现象,由局纪委对该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3.违规占用自有物业情况久拖未决问题。整改情况前面(一)中已有明确表述。鉴于两次组织清理均未解决,局党委存在担当不足的问题,此次巡察后,局党委成立了住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自有住房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深圳市民政局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对局系统自有住房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对民政系统外人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制定清理时间表,通过市场和法律手段进行清理规范,预计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责成先后负责住房清理工作的局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治标与治本并举,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并重
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我局,巡察工作一个半月,发现问题一大堆。归根结底,还是局党委组织不够坚强有力,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党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基础薄弱,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弱化,能力建设、作风建设还有很大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都要求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拓展,将“,治标与治本并举,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并重”作为整改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举措。为此,我局党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强化党的领导、抓好党建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借此巡察工作的东风,切实推进深圳特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的领导,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坚持党对民政事业的领导,严格按照市委提出的“十个深刻领会”、“六个走在最前列”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到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生动实践中。加强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和机制、下属单位监管和管理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检查督办力度,提高执行力,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通过双向约谈、述职考核、强化支部选任用人作用等方式,充分调动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责任逐级落实。逐步配齐配强局党委党建工作力量,通过推行支部工作法、全员轮训、支部书记论坛、工作竞赛、考学等举措,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标准化水平。着力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纪律,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和局纪委监督责任的力度。按照《深圳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违反“两个责任”的追究机制和工作程序,以严厉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坚持从严从紧管党治党,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局党委主导、局纪委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领导班子成员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督促局系统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担负起主体责任,不断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大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和排查力度,依托“阳光民政”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局纪委突出主业主责,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把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有利契机,紧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紧盯权力集中部门、单位和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整治“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等,加大对作风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情怀,彻底转变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做好本职工作上,抓党建、带队伍,抓服务、惠民生,抓改革、树品牌,推动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巡察整改工作既立足治标,在“改”上下功夫,又着眼治本,形成长效机制。整改后续工作,建章立制是重点。一是强化教育,树立讲纪律守规矩意识,加大专项培训,做到熟知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规定,约束干部职工的公务行为;二是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使之堵塞漏洞,拾遗补缺,扎紧笼子,确保无空子可钻。三是创新工作,制定新规,填补空白。针对社会组织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设亲清的政社关系,研究制定《深圳市民政局干部职工防止利益冲突管理若干规定》、《社管局工作人员与社会组织交往指引(守则)》、《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限制社会组织设立与管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办法》、《深圳市民政局执行政府部门自行采购规定实施办法》等等,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四是抓反面教材,查处一批巡察中发现的钻制度漏洞的人和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解剖麻雀,举一反三。用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长效建设。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督办。
为巩固整改成效,我局针对作风和管理上的短板和不足,坚持“三个继续”:一是继续规范制度刚性执行,以完善制度形式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和管理,坚决纠正公共权力部门化利益化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继续规范行政后勤管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逐步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继续强化资金管理,加大对民政领域大额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如福彩公益金、救灾资金物资、社会救助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优抚安置补贴等,在行政审批、招标采购、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第三方评估等关键环节,设置管用的程序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关键在人,而干部队伍又是重中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倡导“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理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全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坚持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既重激励、又重约束,大胆提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对干部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告诫提醒、督促改正。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者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的干部,要进行岗位调整,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
(五)以整改促工作,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局将借助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的东风,以制定实施《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0年)》、《深圳民政公共设施规划建设“10+2”三年行动计划》等为抓手,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促改革、谋新局上下功夫,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加快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深入做好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建立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到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生动实践中,推动深圳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市民群众,勇当新时代全国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5832127;邮政信箱: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6楼市民政局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wb3000@126.com。
中共深圳市民政局党委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