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T2050027宗地调整部分合同条款的公示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通过挂牌方式取得T205-0027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3-8006号)。该宗地位于南山区高新园区内,土地面积39869.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商品房,规定建筑总面积384730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269320平方米、宿舍81410平方米、商业用房30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000平方米。
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宗地项目建成后,产业研发用房、宿舍、商业用房全部限自用,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且按规定补缴地价后,可分割销售;其中研发用房的租售对象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租售比例、租售价格等事宜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执行,研发用房中20%建筑面积的租金收益归政府,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合同第十四条约定:乙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在未缴清上述地块的成交价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现深投控向第二直属管理局申请调整T205-0027宗地部分合同条款,第二直属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市政府批准,在按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补交地价差额后,T205-0027宗地工业研发用房中40%的建筑面积可分割、定向、定价销售,商业、宿舍可分割销售。可销售的建筑面积达到预售许可条件后,可申请预售。该宗地的其它要求按原合同书的规定不变。
二、公示期为20天,自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8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宜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南山区深南大道11008号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滨海大道以北、白石路以东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T204-0125宗地内
***:用地位置图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6978483;传真:26978448)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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