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红色警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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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1年12月26日暂停了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勤诚达和园工程“12.17”物体打击事故受到的红色警示,现该事故被宝安区政府批复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据此,自2012年7月12日起,恢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该事故受到的红色警示,警示时间共3个月,扣除此前已执行的8天时间,恢复执行时间为2个月零22天,警示日期自2012年7月12日起至2012年10月3日止。
特此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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