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赴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调研
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的深化深汕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符合合作区实际,8月2日至4日,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土地整备处负责同志及市不动产评估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项目组成员前往合作区开展为期3天的调研。
调研组人员与深汕管理局、区土地整备局、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发改财政、区住建水务、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局等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对合作区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限制、城市与农村利益分配、城市建设与指标要素、历史遗留问题、合作区征地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研究探讨深汕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建议。
此次调研活动,进一步了解了合作区目前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土地制度改革的需求,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