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教育治理服务水平
2017年度,深圳市教育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梳理和完善权责清单。统一编制全市教育系统A、B、C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内容(共计48项),统一编制全市教育系统A、B、C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事项内容(共计78项),梳理形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A、B、C类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内容(共计37项),统一录入深圳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提交市编办、市法制办审核。
(二)开展教育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里统一要求部署,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本市教育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和情况及时反馈市法制办。开展我局教育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制度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多次反复征求意见,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宣布一批失效的制度性文件。根据市法制办《2017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协助做好《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9号)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根据市法制办统一部署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同时,在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同步解读。
(四)推进依法治校制度建设。通过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等环节,选拔11所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参加2017年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共有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省依法治校示范校48所、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129所,居全省前列。
二、完善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制定程序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和程序。制定局会议制度、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2017年度,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等核心环节,并形成记录和资料,完整存档。
(二)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在广泛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在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并按照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相关工作。
(三)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深圳市教育局合同管理办法》,将我局在行政管理和民事经济活动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订立的合同,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由局政策法规处会同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严格规范,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一)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为规范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已于2005年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规定和市里统一部署,对外正式公告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由于行政执法依据变更等原因,我局对原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16年向市法制办提交《关于重新提请审查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的函》,经市法制办和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市政府公报公布(深法制〔2016〕183号,市政府公报2016年第38期)。我局委托光明、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各区教育局开展校车行政执法工作,签署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并提请市法制办在市政府公报上公布(深法制〔2017〕190号,市政府公报2017年第32期)。
(二)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教育局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协作机制,出台《深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规程》等4份规范教育行政执法文件,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录入、归档制度。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总结经验。2017年度,我局共有行政处罚执法案件4宗,全部都严格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10月12日、11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两期行政执法培训,聘请知名法律专家授课,共培训工作人员70多人次。授课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行政执法实践案例,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
四、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各届监督
(一)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在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市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根据《深圳市行政调解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我局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及热线电话,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依法答复申请人。2017年度,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1宗,我局按照程序和规定出具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并按时送达申请人;行政诉讼二审案件11宗,我局分管局领导出庭应诉,11宗二审案件我局均取得胜诉。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开展教育法治专题培训。11月30日,我局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育法治专题培训,局机关公务员共60多人参加培训。授课专家涂江丽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常用教育法律法规向大家做了精彩讲解,并举了大量实践案例和当前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加深与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认识。
(二)配置专门的法制机构和人员。我局高度重视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法制机构(政策法规处),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策法规文件合法性审查、教育普法、教育改革、教育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水平。按时向广东省教育厅和深圳市政府提交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同时将报告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六、加强教育普法,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一)继续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会同海天出版社、市教科院编撰出版《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试用本)一套四册。与《深圳青少年报》合作汇编《校园说法》一书,小学低年段版刊载普法漫画,在小学高年段和中学版刊载以案说法文章,印制3000册分送市局直属学校和各区教育部门,受到读者好评。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系列普法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2月,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为重点,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升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法律素养。
2017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部署,不断提升教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