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A1081120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就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08-1120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用地位于宝安西乡街道(宝安大道与西乡大道交汇处),宗地号A108-1120。现该司申请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0-0027号)中住宅用房总面积中,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建筑面积占总量90%的要求调整为70%,并加配物业服务用房150平方米,该指标在住宅面积中扣减。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1年1月29日-2月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对上述指标变更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27812421 传真:27812416
附:A108-1120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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