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尚雷仕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SPA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穗增环评〔2020〕139号
尚雷仕(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尚雷仕(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SPA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尚雷仕(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SPA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新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荔三公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91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电脑***浴缸的生产,年产电脑***浴缸10000套。项目员工人数1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27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0〕001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检测用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施工期扬尘应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营运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及表9排放监控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三)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的2类、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572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替代为VOCS(非甲烷总烃)0.1144吨/年,来源于广州昌顺纺织有限公司结构减排。
(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