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简上老屋村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简上老屋村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该更新单元专项规划最终成果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的为准。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即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3月9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示地点 |
1 |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简上老屋村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沿河路。 2.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简上老屋村(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简上老屋村。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http://lh.szpl.gov.cn/ |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公众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提出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修改意见或建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投放至公示地点的意见收集箱内,或寄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地址: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沿河路龙华管理局B202室)。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李*** 0755-23335749;传真:2333570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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