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结果及申请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其中,2022年符合条件的任教地在广州市南沙区的新申请认定原民办教师数量为3人(见***1),新申请认定原代课教师数量为0人(见***2)。户籍地在我区的2021年达到退休年龄的符合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数量为1592人(见***3)。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工作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我区审核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并留联系电话和地址;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小组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传媒大厦10楼南沙区教育局党政办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020-84984824
***:1.2022年新申请认定原民办教师人员登记表
2.2022年新申请认定原代课教师人员登记表
3.广州市南沙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2021年补助)
广州市南沙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小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