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我区高级人才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是我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不包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
(四)具有农村高级技师资格的;
(五)本区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
二、体检人提交材料
(一)《番禺区高级人才体检报名表》,表格在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yu.gov.cn/index.aspx)“中心”;
(二)近半年在番禺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
(三)首次参加体检的,还须提交以下其中之一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博士学位证书;(2)人社部门签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3)原劳动部门或人社部门签发的高级技师资格证书;(4)农村高级技师证书;(5)高层次人才证书。
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8月22日-26日,每天一批,共五批。每人体检时间为一天,当天上午不能完成体检的人员,可免费在疗养院康体楼午餐,下午继续未完成的项目。
四、体检地点
番禺疗养院。
五、体检经费
高级人才体检及餐饮费用由区财政负责。
六、报名要求
以各企事业单位为单位,将本单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材料于8月5日前报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番禺区政府主楼西422室)。
联系人:许丽华,联系电话:84636997,传真:84***4325,邮箱地址:249166300@qq.com。
***:番禺区高级人才体检报名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